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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 轉診之<急性期慢性轉診>名詞解釋的定義為何?

A:

敬啟者:
先向諸位先進與登錄工作人員致歉:

學會外傷登錄的"各個欄位之操作指引"

     或者是說"外傷登錄Dictionary"
一直沒能公告給大家

所以會發生諸如此類的困惑和無所適從
『急性期慢性轉診』的選項操作定義為:
非傷害晚期之併發症而入院的外傷病患
(當然,理論上傷害晚期影響的病人不進外傷登錄資料庫)
14天為切點:兩週內之新鮮外傷病患 轉院 定義為
急性期轉診,兩週以上的新鮮外傷病患 轉院 則定義為
『急性期慢性轉診』
『急性期』一詞 是為了確認該病患為『新鮮外傷病患』
強調一下:
該選項之操作概念是:影響病人傷情進展之各項手術處置若已告一段落
我們就認為轉院是為了休養或就近照顧 那就叫做慢性轉診
反之 病人是因為需要更積極的治療或處置 而捨棄原資源 轉就他院
則我們較傾向該病患適於急性期轉診
定義14天僅是求取較一致的操作標準罷了
原則上
資料登錄者應該具備判斷急性或慢性轉診的能力 
或者說各機溝應該提供登錄者參考的資源
因為 這個選項應選擇哪一個
臨床人員的判斷 必然是非常清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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